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国资党委加强作风建设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公文
渝国资党委 〔2013〕13号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改进
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工作指导企业党委(党组),市国资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3年1月15日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结合市国资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
1.突出调研主题。委领导到企业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科学地安排调研内容,多安排不提前通知的随机性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企业去解决问题。被调研企业不得为迎接调研专门装饰布置、印制接待方案,不得遮掩问题,弄虚作假。
2.减少陪同人员。委领导到企业调研,要从严控制随行工作人员和车辆使用。陪同的处室负责人一般不超过4人,全程陪同的企业领导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一般集中乘坐中巴车,人数少时,随行人员乘坐委领导工作用车,不另行安排车辆。
3.简化接待工作。委领导到企业调研,企业领导人员不到高速公路出入口或公司大门外迎送,不组织职工列队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在电子屏上显示欢迎字幕,不制作接待手册,不摆放花草、水果或其他食品,就餐安排在职工食堂吃家常菜,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原则上不安排合影。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企业调研。
4.注重调研实效。调研立足解决企业科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企业调研后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调研形成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委党委报告。
二、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数量。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凡能以电话、传真、文件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凡不符合规定和没有实质意义的庆典、论坛、奠基、揭幕、剪彩、展览、奖励等活动一律不办。
6.严格会议活动审批。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市国资委名义举行的全委性会议和重大活动、须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活动,由委办公室统筹,报国资委党委会或委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召开的全委性会议、专业性会议、总结表彰会议及举办的活动,一律不得安排在高档宾馆,确需安排的,须报委主要领导审签同意。
7.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所有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数,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和活动主题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减少参会人员,避免“陪会”现象。坚持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坚持讲短话、讲真话,不讲空话、套话。举行会议活动,不影响机关办公、企业生产经营。凡是能够在本机关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一律不得到宾馆和外地。
8.提高会议活动效率。会议活动期间不安排宴请,不发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节约,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上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举办的其他会议活动一般不悬挂空飘、不搭建拱门、不插彩旗,不组织仪仗乐队,不燃放礼花鞭炮。
三、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贯彻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再转发;对已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作出安排部署,已明确任务的,不再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凡可通过内部办公系统、非涉密传输系统进行工作部署或处理的事项,一律不印制纸质文件。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倡导朴实文风,文件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工作动态、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通报,重点报送工作动态、举措、经验以及国资系统重要信息。严格审核文件简报,格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
11.压缩文件简报篇幅。上行文、平行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下行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委领导讲话原则上不印发,须向企业传达的内容,以内部《工作通报》的形式印发,每期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篇幅原则上控制在1500字以内,其他资料超过5000字的须在材料首页写出内容摘要。
四、改进新闻报道
12.加强新闻报道统筹。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工作处负责牵头协调和日常管理,涉及全委性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工作处商办公室统筹安排。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邀请新闻媒体报道会议和活动,一般性会议活动不邀请媒体报道。
13.严格会议活动报道。委领导到基层调研、参观慰问或其他活动,一般不邀请新闻记者,也不做报道。全市国资工作会和上级统一安排的活动,只邀请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和3家左右的中央在渝媒体报道。召开专业性会议、举办一般性活动,原则上不邀请新闻记者报道。引导新闻宣传的视角、触角更多地面向基层企业。
14.规范新闻发布。除委领导因工作确实需要外,原则不接受对外采访,不以个人名义发布新闻。须向社会公布的涉及国资工作的重要新闻或信息,由市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须向社会公布的各项数据指标,必须提请委主要领导审核并取得同意后公布。
五、严格公务支出
15.规范公务接待。市国资委机关内宾接待由办公室统筹,省部级或相当省部级以上人员的接待,必须按市委、市政府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外宾接待由外经外事与联络服务处统筹,并按市外事规定履行有关报备程序。
16.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公务接待由市领导参加的,原则上不超过300元/位;委主要领导参加的,原则上不超过280元/位;其他委领导参加的,原则上不超过250元/位;其余原则上不超过150元/位。(不含酒水)。原则上不承担来宾的住宿、交通、参观等费用,宴请同批次来宾原则上只宴请1次,酒水只用地产酒。执行预算支出管理,推广使用公务卡,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
17.合理安排公务出国(境)及市外公务活动。委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公务出国(境)由外经外事与联络服务处商有关部门综合协调。每个出国(境)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时间不超过10天、不超过两个国家。各职能处室组织赴市外学习、考察、培训等,必须有具体方案,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每年出国(境)计划须在上一年年底报委党委会审核通过,并严格执行,计划外不予以审批。严禁巧立名目公款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和没有实质内容的学习、考察、培训等公务活动,严格控制人数和在外时间。
18.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把好固定资产购置、处置、报废关。严禁购置高档办公用品,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大力倡导机关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不得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六、简化考核评比
19.严格考核评比审批。严格控制各类考核检查活动,确需
安排的考核检查活动,由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办公室统筹,报委党委会审定后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20.注重考核评比实效。改进考核检查方式方法,注重业务工作实绩,综合考虑主观努力、环境条件和长远绩效,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内容,减少重复实地检查档案资料,增强考核评比真实性、准确性。
七、坚持以身作则
21.发挥表率作用。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办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22.抓好贯彻落实。机关各处室要不折不扣的执行量化规定、刚性要求,从日常小事抓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严格按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23.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列入机关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请各企业监督和支持落实。
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出本企业有关办法并严格执行。
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印发
所属类别: 党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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