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渝国资纪发(2013纪检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意见)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公文
渝国资纪发〔2013〕2号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
精神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纪委(纪检组):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批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全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狠刹浪费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深刻领会批示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批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同安排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继续认真、坚决地抓好各项规定要求的落实,在解决奢侈浪费突出问题方面务求取得实效。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弘扬艰苦奋斗的优秀传统,带头遵守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从简安排各种活动,不得借年终总结和春节之际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情况和工作建议,要及时向重庆市国资委纪委报告。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印发
所属类别: 党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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